华航职校官网

打造通航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品牌学校

新闻中心
招生招聘

四川民族学院2020年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者:华航小编    发布时间:2020/08/24 23:15:06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全国招聘25名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

编制外聘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1.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7月15日及以前取得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15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

2.招聘对象年龄条件

(1)本科学历: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放到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放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民族学院2020年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基本条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4)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一)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四川民族学院网站(http://www.scun.edu.cn/)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8日。

2.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http:// rsks.gzz.gov.cn)。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民族学院2020年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资格初审

四川民族学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的照片,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招聘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每人需缴纳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20年6月22日9:00—17:00到四川民族学院B校区图书馆一楼领取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考核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核招聘可能会调整考核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四川民族学院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考核采取综合素质测试(笔试)+专业素质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

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在2020年6月23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测试方式及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语言文字综合分析、逻辑推理、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等方面的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考核资格。

(二)专业素质考核

1.参加专业素质考核的人员确定

学校根据参考人员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具体岗位的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3倍原则确定参加专业素质考核人员名单。若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核人员的最后一名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相同成绩的人员一并进入专业素质考核。若参加某一岗位综合素质测试人数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时,报考该岗位人员均参加专业素质考核。

2.公布参加专业素质考核人员名单

参加专业素质考核的人员名单于2020年6月24日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公布。如因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对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公布参加专业素质考核人员名单的当天向四川民族学院2020年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

进入专业素质考核人员,于2020年6月29日到四川民族学院B校区图书馆一楼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通过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4)有政治面貌要求岗位的报考者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模板见附件3)。

(5)有学术论文要求岗位的报考者需提供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模板见附件4)。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4.心理素质测试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在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测试地点:四川民族学院B校区图书馆三楼电子阅览室。心理素质测试结束后领取《专业素质考核通知书》

5.专业素质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专业素质考核于2020年6月30日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素质考核通知书》。

参加专业素质考核人员凭《专业素质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地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专业素质考核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6.考核的内容

(1)教师岗位(职位编码:2020016-2020022)的专业素质考核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试讲时向主考官提供时间为45分钟的所授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一套(内容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专业要求栏要求),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六个方面进行考核。

(2)非教师岗位(职位编码:2020023-2020040)的专业素质考核方式和内容详见附件2。

7.考核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专业素质考核成绩×70%

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确定体检人员

按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素质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于2020年7月2日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于2020年7月6日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内及以后因举报查实取消资格或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人事处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审定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均在有关部门监督之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

十、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民族学院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根据四川省、康定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到校参加考核人员遵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四川民族学院来校参加2020年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5),要到校参加考核的报考人员于6月20日前将《登记表》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cun_rsc@126.com)。邮件题目格式:职位编码+姓名,并及时与人事处电话联系(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36-2855978)。

对本人健康症状、曾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过去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史的、接触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和确诊病例或隔离人员等情况隐瞒不报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务必提供最近14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码,持有显示“未见异常”健康码的人员,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确认身体无异常状况后,方可进校参加考核。

(三)来自湖北、黑龙江、吉林等地区、3月1日及以后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携带有效期为14天(6月9日至6月22日)的核酸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能参加考核。

4.体温超过37.3℃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核。

5.请报考者来校途中做好旅途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旅途中应全程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应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公共物品,保持手部清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旅途中尽量隔位而坐,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请妥善保管旅行票据信息,记录好乘车时间和地点,并积极配合交通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

6.报考者自行准备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允许进入校园、不接受资格复审,考核过程原则全程佩戴口罩。

7.考核期间报考者不扎堆、不聚集,避免人群拥挤。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36-2855978(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6—2856171(四川民族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文化路4号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四川民族学院B区综合楼8楼)

附件:

1.四川民族学院2020年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各岗位专业素质考核办法

3.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5.四川民族学院来校参加2020年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

四川民族学院

2020年6月8日